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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彩小说网 > 总裁的大懒猫 > 第七十二章 与刘晓松的过往(五)
 
  “没关系,你随便给我找片药就行,反正药效应该也差不多。”

  听他这话晴天就知道刘晓松是个连基本的药理常识都没有的人,都过期四年了,还敢吃?平常的食品,过期一天我们都不会再吃了,何况是过期四年的药品?四年的时间,足够让一家药品生产厂破产。晴天不禁瞠目,大哥,你这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。如果我不在这,你吃就吃了,出了事我也不用负责,可我现在我在这儿,万一吃出个好歹来,这药品又经过了我的手,我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。

  她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,这个时间,药店应该还没有关门。

  “你去哪儿?”见晴天要出房间,他连忙起身追问,大脑一阵晕眩,又无力地倒在枕头上。

  “买药!”顺便把过期的药也扔了。

  那个晚上,晴天对他卸下防备,把他当做一个生病的孩子,端茶、倒水、喂药、盖被子,无微不至,大概每个人都会有自己最脆弱的时候吧,脆弱的时候也都希望有一个人来陪。

  晴天没有什么别的想法,过了今夜,她依旧会讨厌他。就算是路边受伤的小狗,她也会发善心救治,何况是一个人?

  晴天那晚没有离开,一直陪她到第二天早晨,临走的时候还给他准备了早点放在床头柜上,床头柜上有一张晴天留下的便条,“今天我帮你请假,去医院检查。”临走之前,晴天试了试他额头的温度,还是有些发烧,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留下这张便条,今天早晨她一定是用光了所有的善良才会好心提醒刘晓松,顺便帮他请假。

  刘晓松醒来的时候,头还有些发胀,撑着手臂坐起来,伸手揉了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。看到床头边空落落的,不免有些失望。依稀记得,昨天晚上晴天紧紧抱住发抖的他,尽管隔着被子,他也感到无比温暖,想起这些,他的嘴角不由得上扬。

  当看到晴天为他准备的早饭时,心中的暖流更是涌上心头,他谈过的女朋友十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,可从未有任何一个女朋友能带给他这样的感觉。

  “晴天。”他喃喃地念着晴天的名字,眼光痴痴地望向某个地方,将最后一勺汤咽下去,嘴角始终挂着微笑。

  前天刚来过医院,这次又来,刘晓松的那位好朋友医生都不太愿意接待他。

  “说吧,这次又怎么了?是不是又带哪个女朋友到我这装病来了?怎么没看到她的人?”说着向门口的方向望了望。

  “哪那么多废话,我发烧了,给我看看怎么回事?”

  哦?医生眉头一挑,突然来了兴致,打趣道:“装病装久了也果然会生病。”他想起来了小时候听过的狼来了的故事,也该让你吃吃苦头了。

  “没什么事?伤口发炎了,回去吃些消炎药就好了。”医生诊断后确定。

  “那要多久才能好?”

  “这就要看你自身的恢复情况了,按时吃药,两三天就能退烧,当然也有更快的办法,就是打针,可认识刘大少爷的人都知道你怕打针。”说着说着竟然有一丝嘲笑他的意味。

  “好了好了,知道了,走了!”有种秘密被人戳穿的窘迫。

  这一次走得到利索。

  “下一位!”

  后来的日子里,刘晓松就像变了一个人,不再勾三搭四,不再拈花惹草,更准确得来说,他对除了晴天之外的女人毫无兴趣。他还是每天会对晴天献殷勤,给她制造各种小惊喜,晴天依旧会给他冷板凳坐。

  “戚柒,你知道小天喜欢什么吗?我送她的东西,她好像都不喜欢,名牌包、名牌衣服、名牌首饰、名牌香水……我真的想不到还有什么东西能送给她。”二楼的露天阳台,刘晓松靠在围栏上,抬头仰望着天,有些苦恼地问。明明送她的东西,都是别的女孩儿很喜欢的,怎么到她这里就成了破烂货?一点吸引力都没有。

  “她那样对你,你为什么、还对她那么好?”戚柒低垂着眸子微微瞥向他的方向,试探性地问问,双手搅在一起,生怕他起疑。

  刘晓松很坦然,以前是为了满足他的征服欲,他喜欢挑战高难的的女孩,越是难追求的女孩追到手后就越有成就感。可现在,似乎连他自己也看不懂他的心了,“不知道,就是想要对她好,我想看到她对我笑,她还从来没对我笑过。”说到这里竟然有一丝失落。

  见状,戚柒原本搅在一起的手紧紧握成了拳头,也许刘晓松并未察觉到自己已经真正喜欢上一个人,可戚柒身为旁观者,虽然平时寡言少语,可看得真切。

  晴天那么漂亮的女孩子被人喜欢是很正常的吧。

  “对了戚柒,你还没告诉我,小天到底喜欢什么呢?”

  这才是他约我出来的原因,其实一直以来,他接近我都只不过是想打探晴天的情况。那份耳饰,大抵也是晴天不要,他才转手送给我的。

  “你想什么呢?”刘晓松见她不说话,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晃,问道。

  “啊?哦,”戚柒回过神,“她喜欢吃零食,只要是零食都爱吃。”

  “原来她喜欢吃零食!”他像是听到了什么惊天大喜讯,高兴地yes一声跳起来,“谢谢你戚柒,如果我能追求成功一定好好报答你。”他一时激动,双手握住了戚柒的肩膀。

 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,戚柒第一次感觉到心口隐隐作痛,以前就算她被别人欺负也不会这样。

  女孩子最初和一个男孩在一起,可能并不是因为爱情,而是因为感动。试想一下,如果有一个男孩在被你拒绝了很多次以后仍然锲而不舍,想方设法讨你开心,你会是什么样的感受?你会感觉,原来自己也可以被看得那么重,被人捧在手心的感觉是那么温暖。所以,当那天他扮成树袋熊跪在面前让她做他的女朋友时,她的心融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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